晉安區檢察院高質效辦案維護婦女兒童權益
2024-04-24 09:34:43 來源:福州新聞網 作者:張鐵國 【字號 大 中 小】
23日下午,晉安區檢察院聯合區婦聯、民政局、人社局等有關部門舉行“法治守護半邊天,攜手建功新時代”檢察開放日活動,并發布了一批維護婦女權益典型案例。記者獲悉,近年來,晉安區檢察院主動擔當作為,構建全方位、多維度、寬領域的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網,筑牢維護婦女權益法治屏障。
23日,晉安區檢察院組織“春蕾安全員”參觀該院相關工作成效。記者 張鐵國 攝
未成年人保護
檢察“多想一層”
【案情回放】2022年3月,未成年女子劉某某與人發生性關系后懷孕,在鼓樓區某醫院生下一名男嬰。劉父聯系介紹人卓某幫忙尋找收養人。收養人謝某乙出資13.5萬元購買該名男嬰,其中,介紹人卓某、黃某分別從中獲利2.5萬元、8.7萬元,其親戚謝某甲未在收養過程中獲利,送養方劉父獲2.3萬元營養費。
晉安區檢察院以收養人謝某乙、居間介紹人謝某甲涉嫌收買被拐賣兒童罪,黃某涉嫌拐賣兒童罪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判處謝某乙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判處謝某甲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判處黃某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1萬元。
【檢察履職】經辦檢察官劉娟介紹,該院經細致、從嚴審查,依法對居間聯系人、收養方提起公訴。目前,男嬰在三明尤溪縣被解救,并被劉某某的父母撫養,晉安區檢察院對接其戶籍地派出所持續跟蹤撫養情況。
經查,劉某某曾到晉安區某婦產醫院就診。該醫院接診人員及醫務人員明知劉某某系未成年懷孕且無監護人陪同,就在未登記核實劉某某身份信息的情況下為其產檢,并介紹劉某某到鼓樓區其他醫療機構生育,且未向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報告。
針對本案暴露出醫療機構未履行強制報告義務問題,督促行政機關給予晉安區某醫院醫生王某某行政處分,并作為反面典型通報;將鼓樓區某醫院未履行強制報告線索移送屬地檢察機關。涉案未成年證人劉某某未認識到自己權益受到侵犯,檢察官有針對性地確定家庭指導工作方案,并向其監護人制發督促監護令,督促落實監護責任。針對劉某某系就讀寄宿制學校,聯合多部門共同會簽《關于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協作機制的實施意見》,明確將未成年人性教育納入教學計劃,從嚴管理學生宿舍,定期開展隱患摸底排查工作,全面落實日常管理制度。
與此同時,針對轄區內部分醫療機構在為未成年人產檢、人流時未如實登記信息,未向公安機關報案的實際,該院向區衛健局制發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促使其出臺《晉安區衛生健康系統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工作機制(試行)》,并將轄區內30余家區公立醫療衛生單位、民營醫院以及托育機構的負責人或聯絡人聘任為衛生健康系統“春蕾安全員”,建立強制報告線索通報機制;推動在福興婦產醫院總院診療系統試點上線“強制報告模塊”后,推廣至全市醫院診療系統。模塊上線6個月,已發現并移送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線索7條,其中公安機關立案4件,對區域打擊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具有突出意義。
遭受家暴女子
檢察全力保護
【案情回放】去年7月21日,苗女士向晉安區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原來,苗女士與丈夫姚某感情破裂,處于離婚糾紛狀態,姚某多次毆打她。2022年7月,苗女士2次因被姚某家暴報警;2022年9月20日,因姚某搶奪其手機報警;去年2月8日,又因被姚某家暴報警,公安機關向姚某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誡書。苗女士的女兒證實,其父親姚某有暴力行為,將其母親毆打至身上有血塊,其父母于去年5月份開始分居。
【檢察履職】去年7月,苗女士以其多次遭到丈夫家庭暴力為由,向晉安區檢察院申請支持起訴。收到其申請后,檢察干警協助苗女士收集調閱苗女士遭受家庭暴力的病歷、視頻以及聊天記錄、報警記錄等證據。為進一步核實案件情況,檢察干警在全面審查在案證據的基礎上,聯合晉安區法院法官等向苗女士女兒深入了解日常家庭情況。經審查,苗女士系遭受家庭暴力的弱勢婦女群體,符合支持起訴條件。晉安區檢察院立即對這起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開啟綠色維權通道,當日便作出支持起訴決定并送達晉安區法院。
該案成功辦理后,晉安區檢察院積極依法延伸檢察職能,探索如何將檢察職能融入反家庭暴力的社會治理。檢察官邢穎晶介紹,去年8月,晉安區檢察院向轄區內兩個行政單位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進一步明確家庭暴力的違法性質以及處理糾紛或者維權渠道,指導遭受家暴的當事人及時保存相關證據,主動打造反對家庭暴力社會共建共治的大格局。
侵害平等就業
檢察督促整改
【案情回放】去年7月,晉安區檢察院通過“益心為公”檢察云平臺發現,該院招募的“益心為公”志愿者反映轄區部分用人單位通過“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大眾招聘人員過程中,對崗位性別要求“僅限男性”,而所招聘崗位均不屬于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用人單位發布含有性別歧視性內容的招聘廣告,侵害了婦女平等就業的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檢察履職】晉安區檢察院第一時間聯系核實,查清擬聘崗位不屬于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去年7月14日,晉安區院啟動行政公益訴訟立案程序,并將線索移送至區婦聯。8月4日,該院就相關用人單位發布招聘廣告是否侵害婦女平等就業權益等問題,組織召開公開聽證會,邀請區人社局、婦聯及“益心為公”志愿者參加,參會人員圍繞相關行政機關監管職能和用人單位招聘工作開展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論證,會議達成一致意見。
之后,晉安區檢察院還與行政機關召開圓桌會議,各方就規范轄區招聘工作、完善招聘信息管理制度、加強信息溝通形成監管合力等形成磋商意見,并就開通婦女就業保障“綠色通道”同區婦聯達成共識。《磋商意見書》發出后,去年9月25日,區人社局牽頭督促2家用人單位整改到位并向晉安區檢察院書面回函,還召集轄區部分用人單位開展座談,強化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和招聘服務提供者審查責任,堅決防止和糾正性別歧視等不合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