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山地區檢察院 推動巡回檢察提質增效 全力守護“高墻內的正義”
2021-12-30 15:12:25 來源:福州日報 作者:吳詩疆 【字號 大 中 小】
鼓山地區檢察院在全國檢察機關頑瘴痼疾整治專題視頻推進會上,就違規違法辦理“減假暫”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相關經驗做法作交流發言。
鼓山地區檢察院黨員重溫入黨誓詞。
今年以來,鼓山地區檢察院參與了全國、全省的跨地區交叉巡回檢察,并開展了對福州八個監獄的常規巡回檢察。我院從初心、使命的高度出發,大處著眼,小處著手,發揮巡回檢察的制度優勢,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好的法治產品和檢察產品。
我院巡回檢察工作聚焦監獄巡回檢察“四個轉變”要求,積極探索創新工作模式,著重在“素能、智能、動能、效能”上下功夫,推動巡回檢察工作“貼地飛行”。監獄巡回檢察案件化辦理“鼓山院模式”,獲最高檢第五檢察廳充分肯定,并在巡回檢察中全員、全面、全程推行,為全國檢察機關探索監獄巡回檢察案件化辦理模式打了樣。我院派員參加省檢察院第五檢察部跨省交叉巡回檢察辦案組獲最高人民檢察院專門致函肯定,這個辦案組被省檢察院記集體二等功,并獲評福建省第四屆“十大法治人物(集體)”。
強化“培訓+實操”
提升辦案干警素能
組建專業隊伍。由院領導帶隊,業務骨干為成員,特別配備了法醫和職務犯罪偵查人才,形成檢察長掛帥、多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
完善知識儲備。巡前協助省檢察院組織開展巡回檢察業務培訓暨業務專家授課,并收集整理先進工作經驗匯編成冊供學習交流。
開展特色黨建。創設夜間黨建活動,通過開展“學思、觀影、參訪、夜巡、研判”,將黨建與巡回檢察工作深度融合。
強化“線上+線下”
推動辦案方式智能
搭建信息平臺。積極探索構建巡回檢察數據信息平臺,快速掌握真實信息情況,提高檢察針對性,由“下海摸魚”向“織網捕魚”轉變。
用好數據比對。針對監獄各部門職責分工不同、對獄情信息掌握不對等、相對滯后等情況,及時對比分析信息數據,掌握是否存在瞞報或漏報罪犯真實改造等情況。
深化辦案模式。集中對監獄工作臺賬、相關案卷以及業務登記等材料進行審查,從中發現問題端倪,進而明確調查方向和重點,再收集固定相關證據予以印證,最終形成有價值的違規違法問題線索。
強化“監內+監外”
激發核查工作動能
實行科學精細分工。結合巡檢人員所長,將巡回檢察組細分成監內現場檢察組、監內談話詢問組和監外資料審查組,形成環環相扣、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
注重監內現場核查。通過深入監區開展夜間巡回檢察、問卷調查、收集各類信件、有針對性地開展服刑人員談話及接待服刑人員預約談話等發現、核查相關問題線索。
深耕監外資料審查。如在對福建省閩西監獄巡回檢察期間,共審查罪犯再犯罪、死亡等案件550余件;查閱罪犯檔案資料400余份,其中重點審查罪犯計分考核獎懲材料160余份;審查戒具使用審批表140余份;篩查罪犯外傷就診材料30余份;查看、提取、回放監獄監控錄像300余分鐘;處置分流罪犯控申信件66件;制作民警談話筆錄7份。
強化“對內+對外”
實現檢察監督效能
勇于刀刃向內。對照派駐檢察職責,就履職過程中的辦案實體和程序,以及檢察作風問題情況開展內部監督,著重審查是否存在故意隱瞞或重大過失行為。
對監獄精準監督。提高發現問題的質量和精準性,切實找準問題的要害和癥結,提升被巡監獄的認同感,激發其糾正問題的內生動力,避免不必要的誤會和對抗情緒。
對法院拓展監督。深化對法院“減假暫”(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統稱)案件的審查,圍繞違規違法“減假暫”排查整治問題清單、“十個專項”法律監督情況,不斷挖掘重大和深層次問題線索。
典型案例
“三多”理念推動申訴案件圓滿解決
本報記者 黃凌 通訊員 張曉燕 鄭艷華
“你們真是人民的檢察官!”協助鼓山地區檢察院聯系到受害人家屬,順利履行服刑人員雷某剩余財產刑后,案件受害人原代理律師對辦案檢察官的工作予以高度肯定。
2020年10月,鼓山地區檢察院收到服刑人員雷某的一封信,他對監獄因其未履行財產刑而不予其呈報減刑的決定進行申訴,辦案檢察官依法受理。這封信將相隔873.8公里的兩個家庭再次聯系起來。
多問一句 高墻之外聽民憂
當時,因服刑人員雷某的財產刑未執行完畢,導致遲遲無法啟動減刑報請程序。雷某家屬欲繳納剩余兩萬元履行財產刑,卻聯系不上受害人家屬,便來到鼓山地區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大廳求助。
辦案檢察官依法調取雷某的卷宗,發現其確符合法律規定的減刑條件。辦案檢察官多方核查情況,同時本著“多問一句”的工作理念,聯系到該監獄刑罰執行科負責人,了解到雷某認罪態度誠懇,積極參與勞動改造,認真接受思想教育,獄內表現良好。
“充分了解情況后,我們認為應依法保障服刑人員的合法權益。”鼓山地區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陳新輝說。
2020年10月,該院秉承為民司法理念,辦案檢察官決定移步“高墻”召開“監內聽證會”,并聘請人大代表和法學專家作為聽證員,與雷某視頻連線,共同商討其減刑報請難題。
幾番討論之后,聽證員們達成了要求監獄依法對雷某報請減刑的一致意見。雖然聽證會圓滿結束了,但新的難題接踵而來。
多想一層 不畏艱難善作為
由于案件時隔多年,受害人的家屬早已返回安徽老家,暫無聯絡渠道。“那段時間我跟同事們翻閱了很多相關的案卷資料,也嘗試向在安徽的大學同學尋求幫助,還是沒能聯系上受害人家屬。”辦案檢察官林奮武說。
鼓山地區檢察院在辦理該案的過程中還了解到福州地區8個監獄均存在相似情形,辦案檢察官開始思考從制度層面系統解決類似案件,積極與法院、公證機關探討是否可以針對類似案件啟用“民事提存”。
“‘民事提存’是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使債務無法履行,將執行標的物交付給提存部門以達到消滅債務目的的制度。這也是我們吳詩疆檢察長貫徹司法為民理念,破解涉民事領域財產刑履行難問題,大力倡導推行的一項創新舉措。”陳新輝說。
多做一些 為民初心終有獲
經過不懈努力,辦案檢察官終于在安徽當地政法部門的幫助下,聯系上該案的原代理律師,成功聯系上受害人家屬。
“受害人家屬聽完事由,情緒非常激動,不愿配合我們的工作。我們只好一邊安撫家屬,一邊作相應的解釋。”林奮武回憶道。
辦案檢察官深入了解案件后發現,雙方家庭都因案致貧。一方面,施害人的父母如今60多歲,堅持在工地打工,努力積攢剩余的賠償款,希望兒子能獲得減刑早日釋放。另一方面,受害人母親冒著高齡風險再生一子,生活拮據。辦案檢察官希望能妥善解決這起案件,為這兩個家庭分別帶去一定的撫慰。
此后一段時間,林奮武與原代理律師多次耐心地與受害人家屬溝通。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終于讓受害人家屬同意接受賠償。
2021年7月,受害人家屬收到了兩萬元的賠償。同月,雷某的家屬又來到鼓山地區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大廳,向辦案檢察官表達了由衷的謝意。至此,服刑人員雷某的減刑報請程序得以啟動。
“案件圓滿解決,對我們的工作是莫大的鼓舞。我們用心地去解決群眾的問題,努力把‘為民辦實事’落到了實處。”林奮武微笑著說。
鼓山地區檢察院積極踐行“三多”理念,強化對服刑人員中弱勢群體的綜合司法保護,在維護國家刑事法律權威的同時,彰顯著司法為民的檢察溫度。
工作動態
“四位一體”發力 監督質效提升
本報記者 黃凌 通訊員 張曉燕
今年以來,鼓山地區檢察院積極探索、主動作為,努力構建“四位一體”檢察監督模式,著力提升檢察監督工作整體質效。
做強派駐檢察。以最高人民檢察院即將開展的派駐檢察室規范化等級考核評定工作為契機,推動提升派駐檢察規范化水平。從注重協調銜接、凝聚派駐檢察工作合力,構建智慧執檢、增加派駐檢察科技含量等4個方面12項具體舉措提升派駐檢察監督質效。
做優巡回檢察。參與全國、全省的跨地區交叉巡回檢察及開展對福州八個監獄常規巡回檢察。共發現安全隱患問題89個,發出檢察建議書、糾正違法通知書、規范提示函、風險告知書等16份。同時,監獄巡回檢察案件化辦理“鼓山院模式”獲最高檢第五檢察廳充分肯定,并在巡回檢察中推行。
深化辦案模式。對福州地區監獄辦理的16萬多件“減假暫”案件進行全面排查,對其中1萬多件“九類案件”進行重點評查,共發現實體和程序性問題100多項。同時,強化日常“減假暫”案件辦理,今年以來共辦理刑罰變更執行監督案件4766件,提出書面監督糾正意見851件。減刑假釋書面提糾數居全省第一。
緊抓調查核實。組成10人的偵查調查核實組,緊抓重大監督事項調查核實工作。堅持把發現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與派駐檢察、巡回檢察、刑罰變更執行監督等有機結合,嚴查“紙面服刑”“提錢出獄”等問題,深挖其背后的職務犯罪案件。發現并對8條職務犯罪的線索進行調查核實。
“三個轉變”推進維權工作落地見效
本報記者 黃凌通訊員 李斌梁仕潘曼詩
“檢察機關依法維護服刑人員的合法權益,有助于清除他們的思想疑慮,使其安心接受改造。”福州市鼓山地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關艷暉介紹,近年來,鼓山地區檢察院通過三個轉變推進維權工作,切實維護服刑人員合法權益。
單兵作戰向多方聯動轉變。實化檢監協作。加強檢監聯動,共建師資人才庫、貧困服刑人員檔案等,協同開展幫扶等工作。細化檢檢協作。與長樂區檢察院簽訂《關于推進未檢幫教異地協作機制的若干規定》;開展三級黨建聯創,幫教6名臨釋未成年服刑人員,并聯系當地執檢部門持續跟蹤幫教。強化檢社協作。搭建青少年維權崗+公益組織(愛心企業)平臺,針對服刑人員子女輟學等問題,啟動就學幫扶項目。積極拓寬服刑人員勞動就業渠道,先后引進10余家愛心企業走進監區開展就業推介會,促成300余名服刑人員與企業簽訂就業意向書。
被動坐診向主動巡診轉變。暢通訴求表達渠道。制定《入額院領導接訪活動實施方案》等,明確每年接訪案件數。開展“致服刑人員家屬的一封信”活動,多渠道宣傳檢察工作職責等。深入推進巡回檢察。對監獄在刑罰執行、獄政管理、教育改造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通過制發糾正違法通知書、書面檢察建議等開展監督。扎實開展專項檢察。先后開展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獄內食品藥品安全等專項檢察活動。
簡單粗略向精準發力轉變。注重保障教育改造權。重點監督監獄是否開展出入監教育、分類掃盲教育等。注重保障獄內消費權。重點把握監獄是否保障服刑人員在購買商品時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求償權等。注重保障勞動報酬權。著力糾正監獄不發放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發放未公開公正等違法違規行為。
找差距 補短板 謀新篇
鼓山地區檢察院召開業務態勢分析會
本報訊(記者 黃凌 通訊員 楊敏)近日,鼓山地區檢察院召開2021年檢察業務態勢分析會,找差距、補短板、謀新篇。
一是牢固樹立數據意識。深刻認識業務態勢分析是總結經驗、推動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途徑,各業務部門要實現由被動參與到主動作為、由消極應付到積極應對的轉變,強化對數據的深度挖掘和有效利用,將隱藏在數據背后的價值釋放出來,形成常態機制,真正讓數據發聲、用數據說話。
二是牢固樹立質量意識。深刻領會案件質量是司法辦案的生命線,以人民的更高需求為出發點,緊抓核心業務指標,科學運用案件質量主要評價指標體系,常態化開展案件質量評查,實現辦案數量、質量雙提升,在刑事執行檢察領域,打造精品案件、指導案例。
三是牢固樹立爭先意識。始終咬定爭創全國刑事執行檢察排頭兵的目標不放松,對照全年工作安排尤其是當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精準開出解決問題的“處方”,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理念只爭朝夕,清單式管理、項目化推進,確保圓滿完成全年各項既定目標任務。
工作簡訊
今年以來,鼓山地區檢察院共獲得國家級榮譽2項、省級榮譽9項、市級榮譽18項。其中,該院獲評福建省先進基層檢察院;巡回檢察業務辦案團隊被省檢察院、最高檢第五檢察廳評為檢察機關執檢條線優秀辦案團隊;參加最高檢跨省交叉巡回檢察組成員被記集體二等功;第一檢察部獲評福州市“五一先鋒號”。
(張曉燕)
鼓山地區檢察院全力推進違規違法辦理“減假暫”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相關經驗做法在全國檢察機關頑瘴痼疾整治專題視頻推進會上作交流發言,同時該院被確定為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頑瘴痼疾整治聯絡點。
(楊敏)
近日,鼓山地區檢察院相繼在福清監獄、福州監獄召開巡前檢察會議,全力以赴做好年度收官工作,實現疫情防控常態化以來福州地區監獄巡回檢察全覆蓋。
(蔣媞)
鼓山地區檢察院積極參加全國、全省的跨地區交叉巡回檢察,以更加精準有力的監督,促進刑罰執行公正,為巡回檢察貢獻鼓山院力量。今年以來,該院派員參加最高檢組織的對陜西省寶雞監獄、甘肅省蘭州監獄跨省交叉巡回檢察“回頭看”,對江西贛江監獄的跨省交叉巡回檢察及“回頭看”。組成省檢察院第一巡回檢察組赴福建省閩西監獄開展跨地市交叉巡回檢察。
(張敏)
近日,鼓山地區檢察院在辦理減刑案件時,發現某監獄服刑人員教育跟蹤卡上未體現改造中期、后期的考核成績。經查,系責任科室對考試工作督促落實不到位等,導致該監獄2018年度以來未組織服刑人員進行期中、期末以及出監教育考試。該院遂向監獄發出書面檢察建議,并督促整改落實。目前,該監獄已組織2650名服刑人員參加年度期末考試,139名服刑人員參加出監教育考試。
(梁仕)
鼓山地區檢察院針對某監獄服刑人員違規數量增多問題,建議監獄建立“又犯罪危險罪犯數據庫”,并運用三級管理模式做好服刑人員風險評估。
(李過)
針對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監獄實行全封閉管理,服刑人員信訪渠道不暢問題,鼓山地區檢察院開展進監開啟檢察信箱專項活動,共收集各類信件83件。其中家書29封,該院及時協助轉寄,其他信訪件54件,均予以統一登記、受理、流轉和辦理。
(林奮武)
針對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監獄暫停親情會見,部分服刑人員因思親情緒強烈影響教育改造等問題,鼓山地區檢察院建議監獄加強視頻會見系統建設,促成福州監獄投入40余萬元購置相關設備,開展視頻會見260余人次,親情通話18000余人次,保障了服刑人員親情會見權。
(李過)
鼓山地區檢察院針對部分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籍貫刑滿釋放人員返鄉不便問題,與監獄共同做好刑滿釋放銜接工作,促成數十名服刑人員先行投靠親屬及救助站。
(陳輝)
鼓山地區檢察院依托未成年人司法維權品牌“啟航驛站”,將督促監護工作作為“檢察為民辦實事”項目,對服刑人員張某父親制發“督促監護令”,促成親子關系修復,幫助張某刑釋后重返校園。
(宋鈿)
鼓山地區檢察院持續跟進刑滿釋放人員鄭某考察監護履行情況。該院對其跟蹤幫教工作入選最高檢、省檢察院典型案例,獲市檢察院推薦參評福州市全面深化改革優秀案例。
(劉燕)
近日,以監獄民警名義騙取服刑人員家屬錢財案件時有發生。對此,鼓山地區檢察院駐監獄檢察室協同監獄采取寄送“一封防詐騙家書”、召開“一場防詐騙教育會”、撥打“一通親情電話”等措施,切實防止服刑人員家屬被騙。
(李過)
近期,鼓山地區檢察院開展“敬憲于心,維憲于行”憲法宣傳進校園、進企業、進監區活動,分別走進晉安區教師進修學校附屬小學、福州市石材協會及監獄開展法治宣講,贈送《憲法》等法律書籍。
(林立風 林正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