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垃圾分類首張罰單已開出
涉事企業混裝垃圾被處3萬元罰款,退出清運市場
2019-07-24 10:18:36 來源:福州日報 作者:朱榕 【字號 大 中 小】
晉安區城管執法人員對垃圾收運車未粘貼專用分類標識開展專項檢查。(晉安區城管局供圖)
昨日,市城管委通報的信息顯示,晉安區城管局此前對福州泰杰順保潔服務公司開出的罰單,是《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施行后開出的第一張罰單。本月初,混運垃圾的福州泰杰順保潔服務公司已退出五城區垃圾清運市場。
5月20日12時許,一輛垃圾收運車停靠在晉安區岳峰鎮桂溪路11號保利香檳國際小區,車身未貼任何標識。車旁,一個個黃色和綠色的垃圾桶正等著清運,工作人員先將濕垃圾裝車,隨后又將干垃圾倒入車內,將分類好的垃圾“一鍋燴”。這一幕被巡查的晉安城管局執法人員看到,并當場拍照取證。次日零時許,執法人員再次發現這輛垃圾車混裝垃圾。晉安城管局當即責令垃圾車所屬企業停止違法行為,對其立案調查。
這輛垃圾收運車隸屬于福州泰杰順保潔服務有限公司。5月27日,企業負責人到晉安城管局,承認公司僅有一輛垃圾收運車。“雖然知道福州已經實行垃圾分類,但因為公司條件有限,沒法做到專車專用。”該負責人表示。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今年5月1日起施行,分類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禁止將已分類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運輸。晉安區城管局依據該辦法,于27日對企業處以3萬元的頂格處罰,責令其退出晉安市場。目前,涉事企業已依法繳納了罰款。
記者了解到,我市正按照分類管理辦法全力推動垃圾分類工作,嚴查嚴管后端垃圾干濕“一鍋燴”,目前已查處數十起企業違法案件。以晉安區為例,5月至今,已立案查處6起違法案件,包括未貼分類專用標識、混裝已分類垃圾等,查處數量居全市第一。其中,3起混裝已分類垃圾和1起未張貼分類專用標識的案件處理完畢。
“改變生活習慣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從4月底開始,我們做了大量的宣傳發動工作,街道(鎮)、社區、物業公司上門入戶,黨員、志愿者做表率,好不容易讓居民改變生活習慣,如果后端還是‘一鍋燴’,豈不是在白白浪費市民的勞動?”晉安區城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對不符合分類收運條件的企業予以清退。
“分類收運,對企業的設施設備、管理水平要求變高了。”我市一家大型環衛保潔公司負責人表示,“以前20桶垃圾一輛車就可以運完,現在至少要2輛車,成本無形中提高了。”他認為,隨著《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施行,一些服務不到位的企業,將陸續退出五城區垃圾清運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