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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持續(xù)“上門”

又有7名違法行為人被通報

2020-11-24 10:13:40   來源:福州日報     作者:賴志昌  【字號

 交警持續(xù)“上門”

  晉安區(qū)委文明辦工作人員對違法行為人江某進行勸誡。

  本報記者賴志昌攝

  昨日,福州交警再次啟動上門通報程序,對轄區(qū)近期違法闖紅燈的7名行為人進行上門通報、勸誡。

  當日上午,晉安交警大隊民警和晉安區(qū)委文明辦工作人員一行來到真望大廈,找到了違法行為人肖某飛。違法記錄單顯示:11月10日,肖某飛騎電動車,在國貨路長樂路口過街闖紅燈時被抓拍。經(jīng)民警勸誡,肖某飛充分意識到了自身錯誤,當場在文明出行承諾書上簽字,并表示一定吸取教訓,做到文明出行。

  隨后,民警一行又來到了鳳山新村,敲開了違法行為人江某的房門。11月5日,江某騎電動車在轄區(qū)闖紅燈被民警當場攔下并處罰。“今后一定吸取教訓,再也不闖紅燈了。”經(jīng)民警和文明辦工作人員勸誡,江某表示將引以為戒。

  晉安交警大隊民警黃祥盛表示,針對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的上門通報行動將持續(xù)開展,提醒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做文明禮讓福州人。

  “我們還制作了一批文明出行宣傳牌,分發(fā)給轄區(qū)各個路口的交通志愿者進行文明勸導。”晉安區(qū)委文明辦工作人員陳一丹表示,文明辦將全力配合交警部門常態(tài)化做好文明交通勸導志愿服務工作,利用標識標牌,提醒市民騎車不闖紅燈、不逆行,做文明公民。

  創(chuàng)建文明城市,提升市民素質(zhì)。親愛的讀者,如果您對民警上門通報有相關意見建議,歡迎通過本報“幸福郵箱”(掃描二維碼)提出寶貴意見。針對有代表性的意見,我們將轉交相關部門辦理,并根據(jù)后續(xù)落實情況,及時跟蹤報道。

  交警持續(xù)“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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