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準矯正對象經常性跨市縣活動,使其企業項目順利推進 晉安檢察院打好護企“組合拳”
2024-06-26 09:59:25 來源:福州日報 作者:張鐵國 【字號 大 中 小】
“項目推進這么順利,多虧了晉安檢察院幫忙!”日前,在晉安區新店司法所解除矯正宣告儀式上,晉安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收到了福建某集團公司負責人孔某贈送的寫有“強監督 優社矯助企業 促發展”的錦旗。
原來,2023年6月,孔某因犯買賣身份證件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5000元。隨后,孔某在晉安區新店司法所入矯,緩刑考驗期至2024年6月13日止。
入矯中,孔某公司因推進園區建設,需要他與當地政府和相關企業反復會商,并進行經常性跨市縣活動。
對此,晉安檢察院檢察官經過實地走訪項目工地,并對企業經營情況及孔先生擔任職務的工作需要進行詳細核查,對其真實經營及需本人參與等情況進行了充分論證。
2023年6月13日,晉安檢察院根據區社矯局提請的同步監督,就是否批準孔先生經常性跨市縣活動舉行公開聽證會,同意區社矯局批準孔先生經常性跨市縣活動的建議,同時建議區社矯局、“社區五員”加強動態管理、聯動發力,確保其“放得出”“管得住”。
當年9月,孔某公司智能制造產業園基建動工,各項工作有條不紊推進。目前,其公司智能產業園一期基建項目已完成,正在籌備投產事宜。
“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不是僅在檢察工作的某一環節或某一領域,而是要落實到檢察工作的全過程。”晉安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繼續打好檢察護企“組合拳”,以實際行動和舉措推動檢察護企工作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