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電梯超15年未“體檢” 面臨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2024-09-24 09:29:08 來源:福州晚報 作者:劉珺 【字號 大 中 小】
晉安區一家快捷酒店的一部客用電梯使用超過15年,還未開展安全性能評估,酒店面臨罰款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行政處罰。
8月13日,晉安區市場監管局接福建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平臺轉發線索:轄區一家快捷酒店在用電梯未開展安全性能評估。執法人員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酒店日常使用的1部客用電梯,投入使用超15年卻未開展安全性能評估。當天,執法人員依法向該酒店下達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責令該酒店限期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消除事故隱患。
9月9日,執法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發現該酒店在規定時間內未對隱患進行整改。9月10日,執法人員針對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根據相關規定,該酒店面臨罰款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行政處罰,這是福州市首起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因未對使用年限超15年老舊電梯進行安全性能評估而被處罰的案件。該罰單將是自《福建省電梯安全管理條例》施行以來福州市開出的首例罰單。
“使用年限達到15年及以上的電梯即為老舊電梯。它們隨著電梯部件逐年老化,較容易發生故障和事故。”執法人員介紹,在酒店、商場、醫院、車站等公眾聚集場所,電梯的使用頻率高。對老舊電梯進行“體檢”,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