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與情撐起愛的天空
——記晉安區檢察院檢察官助理林花靈
2019-07-10 10:28:57 來源:福州日報 作者:陳鐵夫 【字號 大 中 小】
林花靈在公訴科辦公室閱卷。
近日,當記者試圖請晉安區檢察院檢察官助理林花靈回憶不久前親身經歷的一些大要案,她謙虛地說:“我6年來辦的案件大多都是小案。”
然而,平凡的實踐中一樣可以出業績。她憑借在中國政法大學本碩7年的科班素養,撰寫和參與撰寫檢察機關相關學術論文近10篇;擔任創建青年文明號號長,不管多忙,對同事的工作請求有求必應,熱情援手,共同進步。今年6月,晉安區檢察院公訴科獲評“2017~2018年度全國青年文明號”。
平常辦案中探尋理論升華
這是一起今年6月判決的毒品案。2017年9月,被告人李某與一境外人員合謀,由該境外人員負責從境外郵寄毒品至國內給李某,再由李某販賣后分成。同年9月12日,一瓶重約136克的藥片狀物品從境外郵寄入境,5天后被中國海關查扣。經鑒定,該物品中檢出甲基苯丙胺。同年9月20日,李某在其住處簽收該包裹時被偵查人員抓獲。
像這樣的涉毒案件,已是林花靈經手查辦的較大案件。大部分時候,她面對的是電信詐騙、手機盜竊、酗酒斗毆這類常見的小案子,“一年200多個工作日,最多的時候要經手120多起”。林花靈辦每一個案件都一絲不茍,至今無一超期、無一違反程序,起訴案件均獲法院有罪判決。
從檢6年來,林花靈與他人合作撰寫的《晉安區院實行“三步工作法”確保非法證據排除工作實效》被省檢察院作為經驗材料轉發學習;獨立撰寫的《“人肉搜索”之隱私權思考》榮獲第十一屆中國法學青年論壇主體征文二等獎;參與撰寫的《蘭某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案例分析》被全國檢察機關列為學習借鑒的范本。
幫助迷途少年回歸正軌
近年來,林花靈更多地將目光投向未成年罪犯,搭平臺、創機制,幫助迷途少年回歸正軌。
2017年8月,佘某在鼓山鎮藍灣雅境小區附近,用硬水泥塊砸壞一臺小車的后視鏡及車門玻璃。經市價格認證中心估價,該車輛損失價格為10355元。
面對這個16歲男孩一時沖動造成的后果,林花靈心存惻隱。未成年、罪行輕微、初犯、知錯認罪,綜合考量后,她沒有批捕,轉而為其作取保候審。很快,她聯系一公司的未成年人觀護基地為他找了一份工作。包吃住,一個月4000元,男孩很快上手。半年后男孩還被提拔為技術管理員。在打給“林姐”的電話中,男孩興奮地分享了他的小目標:“我現在攢了快3萬元,以后我想用這門手藝出去創業!”這樣的好消息讓林花靈高興了好一陣子。
為更好地幫扶感化未成年罪犯,林花靈還促成了晉安區檢察院與福建交通職業技術學校共建幫教基地和預防青少年犯罪基地;考取國家心理咨詢師資格證,運用更加專業的心理學知識,給未成年人罪犯進行心理疏導,為稚嫩的肩膀撐起一片愛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