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安法院發布典型案例 提醒群眾守好“錢袋子”
2023-06-16 15:23:19 來源:福州新聞網 作者:林春長 【字號 大 中 小】
晉安法院近日發布3起不同類型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案例,希望通過以案釋法的方式提醒引導廣大群眾增強防騙意識和防范能力,守好自己的“錢袋子”。
銷售非法理財產品
致百余人損失近億元
2012年,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主要吸納具備金融行業從業經驗的人員,2015年,該公司在福州成立分公司,林某某于2017年11月入職福州分公司,擔任總經理,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其還聘用陳某某等人擔任副總經理。
該公司在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的情況下,以投資金交所的理財產品、保理產品等為由,通過召開產品推薦會、親友介紹、以老帶新等方式向社會不特定的人群吸收資金,并承諾高額回報,林某某、陳某某從中賺取基本工資及業務提成。截至案發,該公司共向102名投資人吸收錢款共計8400萬余元,造成投資人損失共計8300萬余元。
營銷噱頭花樣多
“買水送幣”藏陷阱
吳某某以福州市晉安區某物流大廈作為某營銷管理有限公司辦公地點,伙同陳某某(另案處理)組建該公司營銷團隊,在福州市馬尾區、三明市等地向不特定人群宣傳某虛擬幣APP平臺,吸引客戶進行投資并承諾穩賺不賠。
2019年5月至7月,該平臺以“買水送幣”的形式,吸引客戶在某實業有限公司購買瓶裝水并贈送DHAC幣,其所吸收的資金均轉入某營銷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的銀行賬戶。2019年8月,DHAC幣在“幣虎全球”虛擬幣交易中心發售,次月,該虛擬幣APP平臺關閉,眾多客戶購買的DHAC幣無法取出進行售賣,造成三十余名客戶巨大經濟損失。經審計,案發期間,李某某的銀行賬戶涉案進項金額合計3527298.24元。
誘使居民“做會”
吸款超千萬元
2019年3月起,張某某長期在晉安區某小區內組織民間互助會(俗稱“做會”),誘使周邊居民參與。張某某先后共計組織六班會,每班會“會腳”人數在64人至100人不等,目前均已倒會。經審計,張某某向韓某某等56名“會腳”收取會錢12986685元,造成“會腳”經濟損失101024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