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山地區檢察院積極推動依法適用假釋 全省首例“夫妻雙服刑”假釋案辦結
2023-10-13 09:13:25 來源:福州晚報 作者:王光慧 【字號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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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山地區檢察院召開假釋聽證會。
“對罪犯羅某予以假釋,假釋考驗期限自假釋之日起計算,即自2023年9月25日起至2024年9月4日止。”近日,隨著宣讀裁定書話音落下,福建省首例“夫妻雙服刑”罪犯假釋案件得以成功辦理。
據悉,服刑人員羅某,2018年至2019年伙同其丈夫顏某將國家保護動物郵寄他人代為出售,涉案金額18000多元,構成非法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2019年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
刑罰是懲戒 更是救贖
“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媽一個人在家帶三個孩子。孩子太小,我媽年紀又大,心里十分煎熬,我好想做一個母親該做的……”承辦檢察官在審查羅某提請減刑案時,羅某懊悔地表示。
“那孩子的爸爸呢?”承辦檢察官不禁問道。
原來,羅某的丈夫顏某是同案犯,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現在福清監獄服刑。他們入監時三個孩子才11歲、2歲和1歲,由羅某母親代為照顧,家庭生活困難。
面對上有老下有小的困難家庭,檢察機關在嚴格依法辦案的同時,該如何更好地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刑罰是懲戒,更是救贖。維護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的合法權益,撫平刑事案件給社會帶來的‘創傷’,一直是我們工作考量的重點。只要羅某符合假釋條件,我們就建議監獄報請,讓其早日回歸家庭,履行起監護人的職責。”市檢察院黨組成員,鼓山地區檢察院分黨組書記、檢察長吳詩疆在了解基本案情后,指示辦案組成員抓緊調查核實。
監督有力度 更有溫度
辦案組成員認真了解羅某的家庭狀況、在服刑期間的表現、假釋后生活及監管條件等,綜合考量后,建議建新醫院依法報請假釋,得到監獄采納。隨后,辦案組決定采取公開聽證的方式,以公開促公正,提升案件質量。
7月19日,鼓山地區檢察院在審查建新醫院擬提請的罪犯羅某假釋案中,召開公開聽證會,3名聽證員形成聽證評議意見,認為罪犯羅某符合假釋條件。
“鼓山地區檢察院在保護婦女、兒童權益及‘喚醒'假釋制度上的積極作為,讓我們很感動。”聽證員陳永莊評議,“同時建議檢察機關加大對符合假釋條件案件線索的摸排力度,大膽監督,積極作為。”
9月22日上午,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服刑人員羅某假釋案召開庭審。9月25日上午,羅某被裁定假釋。
“我非常感激檢察官。這次回去,我女兒一定會好好做人,遵紀守法,把孩子撫養好。”當天,羅某母親來接她回家。
假釋后,羅某將繼續接受社區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