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與實踐 傳承與超越:從“五不”準則到中央八項規定
2025-05-29 09:29:54 來源:福州日報 作者:李娣 【字號 大 中 小】
黨的十八大以來,作為加強黨的作風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安排,中央八項規定深刻改變了中國。林則徐的“五不”準則,是其一生從政為官的核心信條,為其贏得“林青天”的美譽。深入研究林則徐的“五不”準則,揭示“五不”準則與中央八項規定的歷史傳承與時代超越,對于深刻領會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五不”準則:
清代廉政思想的典范
從福州走出的林則徐是清朝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民族英雄,為官四十載,正直清廉、勤政愛民為世人所敬仰。林則徐的“五不”準則是他為官的基本準則,集中體現在他赴廣州禁煙所發的傳牌中。
1838年冬,林則徐被道光皇帝任命為欽差大臣前往廣東查禁鴉片。清代欽差大臣出京巡視時,地方官員往往極盡逢迎之能事,包括大擺宴席、贈送財物、裝修居所等,甚至借機行賄。林則徐深知此行任務艱巨,為杜絕沿途官員的干擾和借機行賄,在出發前便發出傳牌,對隨行人員、食宿標準、沿途費用等方面均作出具體的規定,包括不準大辦酒席、不準饋贈禮物、不準驚動百姓、不準送錢給隨從人員等。后來,他在途中發現,有的地方官員為了迎接他的到來,大費周章地裝修房子。于是,他又補充了一條:不住豪華房子。這充分體現了他自律清廉、鐵面無私、無畏擔當的高尚品德。林則徐的“五不”準則,高度契合他的為官理念和品行操守,是他一生為官的核心理念,是清代廉政思想的典范。
中央八項規定:
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利器
2012年12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拉開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波瀾壯闊的歷史進程。中央八項規定著眼于黨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聚焦解決黨內突出存在的作風問題,從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精簡文件簡報、規范出訪活動、改進警衛工作、改進新聞報道、嚴格文稿發表、厲行勤儉節約等8個方面立下規矩。每一項規定都直指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都是剛性要求,小切口做成大文章。它不僅是改進工作作風的一項制度安排,更是一場從思想到行動、從“關鍵少數”到廣大黨員干部的自我革命。
中央八項規定是新時代制定的第一部重要黨內法規,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利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要把制度建設擺在黨的建設的重要位置,更多用制度治黨、管權、治吏,向制度建設要長效。中央八項規定要實現常態化、長效化,制度建設是長遠之策、根本之策。
黨的十八大以來,為了推動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貫徹落實,從中央到地方,從紀律到財經、審計等,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規定,及時堵塞制度漏洞,使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真正轉化為黨員干部的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推動中央八項規定化風成俗。
中央八項規定對“五不”準則的傳承與超越
縱觀歷史上的大國興衰、王朝更迭,“廉潔則政興、腐敗則政息”是歷史的鐵律。清正廉潔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政黨興旺發達、朝氣蓬勃的關鍵所在。無論是林則徐的“五不”準則,還是新時代的中央八項規定,均以清正廉潔為價值內核。從古代官吏的修身準則到當代黨員干部的行為規范,清正廉潔始終是維系社會公正的基石。新時代的中央八項規定,繼承和弘揚了中華文明數千年來清正廉潔的優秀文化,從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著手,以徹底的自我革命蕩痼疾、祛沉疴,使黨風政風煥然一新、社風民風持續向好。
晚清官場,猶如一潭渾濁的死水,腐敗之風盛行,賣官鬻爵、貪污受賄等丑惡現象屢見不鮮。林則徐身處其中,卻能始終堅持清正廉潔、勤政愛民的操守,始終秉持“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的信念,是晚清官場的一股清流。中央八項規定作為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先手棋,將“密切聯系群眾”作為根本目標,彰顯了中國共產黨“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政理念,超越了傳統清官的民本思想,體現了馬克思主義人民性的特質。
自律與他律相結合,是廉政建設的重要法則。林則徐的“五不”準則比較強調自律,主要依賴個人操守,注重的是個體示范,但在晚清污濁的官場,所產生的示范作用畢竟有限。新時代的中央八項規定,通過制度創新對權力的運行予以監督和制約,通過制度規范推進全黨行動,從根本上推動了黨風、政風、社風的不斷好轉。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從中央八項規定開始,隨著一系列黨內法規制度的出臺與完善,逐步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為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為政之道,清正為本。林則徐的“五不”準則是中華優秀廉政文化的瑰寶,中央八項規定是中國共產黨在新時代對優秀廉政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鑒往知來,革故鼎新。邁向中國式現代化的新征程上,這種精神傳承與為政理念將繼續為推進黨的自我革命提供不竭的精神動力。
(作者單位:中共福州市委黨校;本文系中共福建省委黨校委托課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