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嚴查火車站周邊交通違法行為
2016-11-02 09:32:00 來源:福州晚報 作者:李瓊 陳暖 【字號 大 中 小】
福州晚報訊 昨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組織警力,在二環路華林路口、東浦路等火車站周邊路段開展非機動車闖紅燈、摩托車闖禁行、機動車亂停放等交通違法整治行動,查扣摩托車2輛,查處違法停車12起,電動車闖紅燈、不按規定載人載物等17起。
昨日9時30分許,二環路華林路口一些行人和電動車騎手闖紅燈過馬路,交警和警輔人員上前勸導教育,闖紅燈騎手們被罰款20元。
10時許,一男子騎著一輛粉紅色的車,后面載著一名女子。民警將車輛攔下后發現,這輛車有排氣管,屬于輕便摩托車,但沒有懸掛號牌。“你涉及5項交通違法:沒有懸掛號牌,罰款200元,記12分,扣車;沒有駕駛證,罰款300元;沒戴安全帽,罰款100元,記2分;違法載人,罰款20元;火車站周邊禁止摩托車通行,你闖禁行,罰款150元,記3分。”民警向男子解釋。
隨后,民警來到位于東浦路的郵政通道。雖然路邊有明顯的“全路段禁停”標志,但依然停著不少車輛,執法人員立即上前拍照取證。最終,閩AG670Y、閩A777B7、閩AHR675、閩AU666E、閩 A032G6、閩 AM388L、閩AK101W、閩A9Z997、閩JH2939等因違法停車被處以記3分、罰款150元的處罰。
交警將進一步加強火車站周邊交通管理工作,增加巡邏頻率,嚴查交通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