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發疫情財 獲刑十年半
這名女子還被處罰金20萬元
2020-04-13 10:36:54 來源:福州晚報 作者:葉智勤 【字號 大 中 小】
4月10日上午,晉安區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疫情口罩詐騙案,當庭判處陳某某(女)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該案也是福州目前案值最大的口罩詐騙案。
據了解,今年1月28日,陳某某趁防疫物資(即各類口罩)市場緊缺之機,在其微信朋友圈中以賣口罩為名實施詐騙。陳某某在自己沒有口罩貨源的情況下,用微信小號弄虛作假,將網絡上竊取的口罩照片、合格證、廠家信息等發給五名被害人,共計騙取口罩貨款56萬余元,其中大部分款項被她投入博彩網站。
陳某某在騙得口罩貨款后,因沒有貨源提供給被害人,就營造自己口罩被上家騙走的假象:她前往公安機關報警,稱自己被詐騙32萬余元。很快,她的伎倆被公安機關識破。
因疫情防控需要,當天的庭審以遠程視頻方式進行。晉安區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多次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作案后,陳某某妄想通過報假案以逃避責任,其行為性質惡劣,依法應予從重處罰。鑒于陳某某當庭能如實供述其罪行并自愿認罪、認罰,依法酌情從寬處理。根據陳某某的犯罪事實、量刑情節及其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以詐騙罪判處陳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繼續追繳陳某某未退贓款56.1723萬元,責令其退賠各被害人。